【伏哈伏】魔鬼的烈焰(Dark Harry)1

作死开了新坑,是黑暗童话的另一条支线,分歧在于伏地魔是否彻底消失。可以说,在黑暗童话中伏地魔救赎了哈利。

在这篇文里哈利全黑,他回到了自己的幼时,他厌倦了成为魔王,也不想成为救世主,所以他决定辅佐伏地魔,让他成为魔王,只因哈利觉得这很有趣。

这里的哈利会为了有趣而犯罪,但他不会被抓到把柄,他很暴虐,但他不会轻易出手,他无意在邓布利多面前掩藏自己。

主更的文应该还是黑暗童话,这篇仅当调剂。

1.

“该死的!”哈利狠狠地咒骂着,他在幽深的密林中跳跃,躲避着身后的凶兽朝他喷来的火球,繁琐的长袍早已经被他撕成一块一块的,露出下面修长有力的双腿。

阿瓦达索命对这该死的家伙没用——它根本就没有灵魂。幻影移形在这个密林里被禁止使用——正因如此,它才被称为死亡之森。

哈利侧身躲过灼热的厉火,反身给了那条巨龙无数个腐蚀性的切割咒,这个被记载在最邪恶的黑魔法书上的咒语只在火龙的身上留下了浅浅的几道伤口,除了激怒这条龙以外几乎没有半点作用。

“这他妈是个什么东西!”哈利几乎要破口大骂,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连续射出数十道黑魔法,这些咒语之邪恶足以让任何正常的生物的肉体被腐蚀成毒水,灵魂堕入永恒的深渊,但它们只在那条巨龙的坚硬的身体上留下了几个大洞,里头灰黑色的血肉正以肉眼可及的速度生长着,填补着缺口。

这些咒语很显然的激怒了它,它大声嘶吼着,朝哈利喷出黑色的火焰,火焰在接触的任何事物上疯狂的蔓延,它所经过之地一切都化为了飞灰,只剩下裸露的岩石泛着不详的黑气。

哈利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于火焰蔓延的速度,如果不使用更强大的魔咒,他将在魔鬼的火焰中接受梅林的召唤。

一代魔王死在魔鬼的火焰里,似乎也很合理。哈利嘲讽地笑笑,但他并不打算束手就擒。

“以哈利·波特之名,献祭吾之生命,请求死亡的冰霜降临,洗刷吾目之所及之不洁。”哈利站定在原地,魔杖尖指向咆哮的巨龙,低声念出献祭灵魂的咒语。他澎湃的魔力在他身边悲鸣,哈利能感到自己的生命力正在燃烧,他的肉体上泛起黑雾,汇集到他的魔力中使它变得坚硬而冰冷,他甚至能感到其中隐隐映射出死亡的法则。

汹涌的黑雾环绕在他的身边,哈利碧绿的眼睛泛着死亡的色泽。黑雾极其缓慢地蔓延到他的前方,它们在接触到黑火的一瞬间将其凝固,暗黑色的冰霜冻结了一切。那条不可一世的巨龙保持着昂首的姿态永远停留在了原地,它金黄的眼珠中不可置信的神情很好的取悦了哈利。

哈利的身躯已经变得干瘪,但他仍旧坚持着站立的姿势,他的眼前已经开始模糊,曾经充斥着暴虐与杀欲的绿眸黯淡了下来,看上去就像是无机质的雕塑。他的手保持着紧握魔杖朝向前方的姿势,死亡的冰霜蔓延到他的身上,让他的肉体永远保持在了这一刻。

他的意识依然清醒。

他看着自己逐渐远离自己的身体,飘向森林的上方,刺目的阳光灼烤着他的灵魂,似乎要洗清这泛着黑气的灵魂上所有的罪孽,但哈利知道,他所犯下的罪永远都不会被原谅,他是有史以来最强大,也是最成功的魔王——消灭了恶龙的勇士扔下宝剑,长出鳞片成为了新的恶龙,但这一次,没有勇士能够将他杀死。

他残暴吗?答案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他以血腥的手段杀戮了那些不服从于他的人——巫师、麻瓜,甚至包括曾经与他共事的凤凰社成员。他统治了巫师界,在麻瓜彻底成长起来之前控制了他们,他铲除异己,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牢牢掌控着权力。但他并不滥杀无辜,他没有伏地魔那种折磨麻瓜的小癖好。

他尊重麻瓜,因为他们的强大;他知道巫师不可能永远凌驾于麻瓜之上,因为人数上的绝对劣势;他甚至给了麻瓜研究魔法,最终研制出足以使他们与巫师分庭抗礼的武器的机会——因为他深知历史车轮前进的必然性,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永远把握住权柄,而不是像伏地魔那样成为历史车轮下被碾碎的蝼蚁。从个人的角度上来看,他甚至认为,麻瓜的科学家们才是最接近于神的那一群人。

他名扬千古,却也恶名昭著,历史会仇恨他,但所有人都会牢牢记住他的名字——哈利·波特,这个名字会成为上一代人的梦魇,也会成为新一代人的明灯。

不过,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他逐渐感到了厌倦。他在心里暗暗嘲笑伏地魔:永生有什么意义呢?仅仅三十年,就让他彻底厌恶了这一切。他没有指定任何人成为他的继承者,他喜欢可能性,即使这会让世界陷入混乱。

他的灵魂逐渐消散,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他的一生在他的眼前走马灯般的闪过——幼年时在达力的追打下的无助、在霍格沃茨中的迷茫与友谊、击败伏地魔后的空虚,他看到他成为魔法部长的那一刻,也看到金妮劝说他,让他不要去和纯血家族对抗——他知道金妮不希望他遇到危险。他愤怒地妥协,像福吉那样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吉祥物,直到所有人都忘记了他是拯救他们的人,开始嘲讽他的不作为。他在自我厌弃中疯狂的学习一切,他掌握了他能够掌握的所有魔法——不管是否邪恶,他的魔力不断增长,直到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接骨木魔杖成为了他手中忠实的利剑,他没有必要再去妥协。

他以暴力的手段统治了魔法界,敢于攻击他的人都死在了绿光之下。他看到包抄他的凤凰社成员脸上失望的表情——哈,真是搞笑,他被纯血威胁、被报社攻击的时候,怎么不见他们来维护他?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数十道瞬发的黑魔法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将他们送入了地狱。

由此,他获得了魔王之名。

他看到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在他的面前瑟瑟发抖,但他没有杀他们。他只是看着他们,询问他们是否愿意为他工作,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消除了他们所有关于自己的记忆,只知道他是巫师界新的主宰。

他从来就没有获得过所谓的友谊。

他让金妮享受了一切她希望获得的尊荣,但金妮看到他的时候,眼底出现的全都是恐惧。他很失望,他抹除了金妮的自我意识,让她在豪宅里重复着既定的动作——既然她喜欢安稳,那就让她永远如此好了。

他开始变的暴虐,但他知道这种暴虐会让他失败。他努力压抑着自己,从不让这种情绪影响他的决策,只有他最亲近的手下知道,他每天都会在一个坚固的石室内疯狂地发射魔咒,直到毁灭一切,再将它们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他无数次的希望伏地魔还活着,没有对手的人生总是寂寞的,他很孤独。孤独令他暴虐,令他疯狂。

他开始刻意的培养麻瓜,让他们研究魔法最深处的真理。他们令魔法与科技结合,研究出了任何麻瓜都可以使用的魔法武器,麻瓜终于拥有了可以与巫师分庭抗礼的力量。他们尊敬他,甚至将他奉为神祗。

到了后来,没有人反对他了,他只是日复一日地坐在那个位置上,直到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暴虐。他在杀死所有人之前幻影移形离开了那里,在原始森林里疯狂的杀戮,他探寻古老的遗迹,拜访精灵的国度,他在探险中度过了五年。他以为他会一直继续这种生活,直到遇上这条强大得诡异的巨龙。

杀死了这样的一条龙使他感到满足,而如此优雅的死亡让他解脱,他真的不明白伏地魔为什么会为了权力向往永生,那真是太无趣了。一切都会有被厌倦的那一天,他不确定如果他厌倦了一切是否会想要毁灭这个世界。

黑暗包围了他,而他脖颈上的吊坠在这一瞬间放出了耀眼的光芒,那是他资助的一个麻瓜科学家在两年前送给他的礼物,在原始丛林中接到猫头鹰送来的礼物着实让他有些哭笑不得,但同时也令他满足——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意着他。

那种光芒仿佛能够灼烧他的灵魂,它在空间中撕裂出一个空隙,从中传来不可抵挡的吸力,他在灵魂撕裂的痛苦中彻底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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